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栗战书汪洋李强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赵乐际主持大会听取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等。近3000名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盛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指出,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总结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经验,更好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的现实需要。立法法修正草案共37条。一是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三是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四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五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六是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七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本文来源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